项目编号:0120210512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南山附属学校中学部教室护眼灯购置与安装
2.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项目采购控制金额:人民币34万元
4.项目实施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南山附属学校中学部
5.项目工期/供货期:60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6.项目质保期:3年
7.项目招标文件见附件。
8.项目公示日期:
自2021年5月12日起至2021年5月21日止。
二、投标人资格及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已注册的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4)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所有文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书密封加盖骑缝章。
2.投标文件的组成: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4)报价清单(包括品牌、型号);
5)设备技术规格偏离表;
6)主要产品介绍;
7)售后服务介绍;
8)证明资料;
9)其它有关资料。
注:以上文件放入文件袋密封并盖章,投标文件一正一副。
三、开标、评标事宜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地点、接收人及联系电话:
时间:自2021年5月12日起至2021年5月21日止。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南山附属学校中学部总务处
接收人:郭余明 电话:13246669328 2.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截标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截标时间:2021年 5月 21日 16时
开标时间:2021年 5月 24日 10时
开标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南山附属学校中学部五楼会议室
3.投标人资格审查的依据:公示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4.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自定法
四、商务需求明细:
1.严格按照清单产品验收,验收完成后再付货款。
2.交货地点(货物安装地点):
产品交付、检验、安装使用地点在北京师范大学南山附属学校中学部。
五、安装要求
1.安装时间为每周末或公众假期,不得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标供应商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正常使用,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
2.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安装中全部所需的工具。
3.安装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中标供应商在施工前出具各种不同规格教室灯具的安装方案,并由校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5.在中标后,中标供应商应先安装1间样板间,经校方确认后方可继续完成其他教室灯具安装。
六、验收要求
1.中标供应商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2.货物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性能要求;
3.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经检验合格;
4.中标供应商产品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5.由双方均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样检查为合格(至少需抽检两间教室),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七、售后服务的要求
1.所有产品免费保修期为 3 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2.服务响应:维修响应人员必须满足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
3.超过保修期后,供应商应提供只收取维修材料费用的维修服务。
1.报价为全包价。报价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主件(配件)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质保期和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税费等一切费用。
2.本项目财政控制金额为人民币34万元,供应商的投标总价高于财政控制金额为无效投标。
3.各投标供应商应将由于市场行情变化、汇率损失风险等各种风险因数考虑到报价中,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4.采购单位对投标供应商的任何报价均视为其对本招标公告内容(包括:对设备名称、数量、配置要求、技术规格、安装条件、投标报价要求、交货日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保修期限等)已经全部理解。
5.以人民币报价。
九、项目评分表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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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权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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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30% |
30分 |
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为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经评审的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备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技术 39% |
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 |
30分 |
所投配置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计30分。根据每一条款具体要求的佐证材料审查。佐证材料没有明确要求的,可以是制造商盖章确认的技术规格文件。 1、▲条款为重要条款。有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有缺漏项的、负偏离的,每1条款扣5分。 2、非▲条款为一般条款。有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有缺漏项的、负偏离的,每1条款扣3分。 3、扣完为止。 |
产品质量 |
9分 |
1、为了保证产品的寿命及稳定性,要求LED教室灯的LED模块总功率相比灯具额定功率具有较高的冗余量。在LED模块额定功率≥0.5W的前提下,200≤LED模块颗数<220颗的得1分;220≤LED模块颗数<240颗的得2分;LED模块颗数≥240颗的得3分。提供CCC认证证书复印件证明。 2、为了实现良好的出光均匀性,提高课桌面照度均匀度,要求灯具内铝基板进行饱满均匀布置。LED教室灯内铝基板<4条的得1.5分;LED教室灯内铝基板≥4条的得3分。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规格书复印件及实物照片复印件证明。 3、为了保证产品的寿命及稳定性,要求LED黑板灯的LED模块总功率相比灯具额定功率具有较高的冗余量。在LED模块额定功率≥0.5W的前提下,200≤LED模块颗数<220颗的得1分;220≤LED模块颗数<240颗的得2分;LED模块颗数≥240颗的得3分。提供CCC认证证书复印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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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 31% |
综合实力 |
15分 |
1、投标人或灯具制造商获得ISO/IEC 27001:2013信息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或灯具制造商获得ISO 50001:201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或灯具制造商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4、灯具制造商生产产品入选国家教育装备行业机构推荐产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明材料的计3分; |
售后服务 |
6分 |
根据投标人质保期、质保期间维修响应时间、承诺的服务周到完善程度情况、售后服务体系完备程度、应急保障措施等进行评价,优5-6分、良3-4分,一般1-2分,差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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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案 |
6分 |
1、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2、拆除、送货、安装方案与技术措施 3、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4、人员、主要设备、材料配备计划。 5、项目验收方案。 优5-6分、良3-4分,一般1-2分,差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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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响应 |
3分 |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付款方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3分。缺项或偏离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投标 编制 |
1分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1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合计 |
100分 |
|
注:完全满足技术要求或高于技术要求的,得满分。未完全响应的根据具体要求或实际情况进行评分。
十、技术参数及数量表
序号 |
名称 |
招标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LED护眼教室灯 |
▲1、LED教室灯要求额定功率≤45W,电压220V,频率50Hz,要求所投产品型号与CCC证书标注型号一致,灯具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产品不允许贴牌生产,认证证书委托人、生产者(制造商)、生产企业必须为同一公司名称。需提供所投产品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证书复印件。 2、LED教室灯功率36±5W,功率因数≥0.90。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T 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以及IES LM-79-08《固态照明产品的电气和光度测试》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ilac-MRA标志)。 3、LED教室灯光通量≥3200LM,光效≥90LM/W。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T 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以及IES LM-79-08《固态照明产品的电气和光度测试》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ilac-MRA标志)。 4、LED教室灯色温在3300-5300K区间。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T 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以及IES LM-79-08《固态照明产品的电气和光度测试》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ilac-MRA标志)。 5、LED教室灯显色指数≥90,特殊显色指数R9≥50。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T 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以及IES LM-79-08《固态照明产品的电气和光度测试》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ilac-MRA标志)。 ▲6、为使课桌面达到最佳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LED教室灯半峰边角(50%)在C0-180面满足70°±1°;在C90-270面满足68°±1°。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T 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以及IES LM-79-08《固态照明产品的电气和光度测试》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ilac-MRA标志)。 ▲7、LED教室灯“闪烁”项目检测结论为“无显著影响”。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IEEE PAR 1789-2013《 LED照明闪烁的潜在健康影响》或IEEE Std 1789-2015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ilac-MRA标志)。 ▲8、LED教室灯光生物安全检测为“无危险类”。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T 20145-2006《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必须有CMA、CNAS、ilac-MRA标志)。 9、LED教室灯蓝光危害等级RG0。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IEC/TR 62778-2014《应用IEC 62471评估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ilac-MRA标志)或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依据CQC11-465001-2016认证规则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10、为了保证防火安全,LED教室灯灯盘、格栅、电源壳、装饰盖及扩散板符合V-0等级。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 :通用要求》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ilac-MRA标志)。 11、为了有效防止苍蝇等昆虫侵入灯体内部,影响灯具卫生及寿命,LED教室灯满足IP40或以上等级要求,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7000.1-2015《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ilac-MRA标志)。 ▲12、LED教室灯使用寿命≥50000小时,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T 33721-2017《LED灯具可靠性试验方法》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ilac-MRA标志)。
▲14、LED教室灯应为一体式灯具,不接受组合式灯具;为了兼顾LED教室灯在教室环境中整体美观度、照明均匀度及灯具最佳内部工作空间,灯具整体(含驱动电源盒)尺寸:长度1230±5mm;宽度310±5mm;厚度110±5mm;边框材料应采用银色铝型材;LED教室灯应采用格栅防眩光处理,防眩格栅内径尺寸不大于16x16mm;格栅网面内侧应有防尘板;LED教室灯应实现背部透光,提高教室照明舒适度。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规格书复印件证明。 ▲15、LED教室灯驱动电源采用外置方案,并采用弹出式设计,便于产品免工具维护及升级安全操作。弹出按钮直径9~11MM,便于人手操作。LED教室灯外置驱动电源盒分外盒、内盒;为了保证驱动电源整体美观度及最佳内部工作空间,外盒长度148MM~152MM,宽度70MM~74MM,最高面高度36MM~40MM;内盒长度109MM~113MM,宽度66MM~76MM,最高面高度26MM~30MM。内盒与外盒通过内盒触片与外盒弹片接触方式实现电流传导。为避免外盒弹片与内盒触片接触面过小,要求输入输出4个内盒触片单个触片接触面不得小于9mm×5mm。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规格书复印件及实物照片复印件(照片清晰可见相关尺寸)证明。 ▲16、为了满足教学需求,提高教学质量,LED教室灯必须可拓展套接式音箱扩声的功能。可拓展的教学音箱必须水平横向套接在教室灯一端,教学音箱内置喇叭必须直接朝下扩声设计。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规格书复印件及实物照片复印件证明。 ▲17、为了提升健康教学环境,LED教室灯必须可拓展套接式紫外杀菌灯。为了实现良好的杀菌效果并方便杀菌灯维修更换,紫外杀菌灯必须水平横向套接在教室灯一端,紫外杀菌灯的出光口必须直接朝下设计。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规格书复印件及实物照片复印件证明。 ▲18、LED教室灯在普通中小学校教室真实环境中经过3年使用后,课桌面平均照度≥300LX、课桌面照度均匀度≥0.7、功率密度≤7W/㎡、统一眩光值≤16。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在两间不同教室检测后依据GB/T 5700-2008《照明测量方法》、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以及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出具的两份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必须标明本次检测所用灯具经学校确认已使用三年以上(该检测报告必须有CMA、CNAS、ilac-MRA标志)。同时必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函,证明该检测报告所检测LED教室灯在检测前确实已使用三年以上。 |
盏 |
252 |
2 |
LED护眼黑板灯 |
▲1、LED黑板灯要求额定功率≤45W,电压220V,频率50Hz,要求所投产品型号与CCC证书标注型号一致,灯具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产品不允许贴牌生产,认证证书委托人、生产者(制造商)、生产企业必须为同一公司名称。需提供所投产品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证书复印件。 2、LED黑板灯功率45±5W,功率因数≥0.90。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T 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以及IES LM-79-08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ilac-MRA标志)。 3、LED黑板灯光通量≥3000LM,光效≥75LM/W。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T 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以及IES LM-79-08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ilac-MRA标志)。 4、LED黑板灯色温在3300-5300K区间。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T 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以及IES LM-79-08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ilac-MRA标志)。 ▲5、LED黑板灯显色指数≥90,特殊显色指数R9≥50。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T 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以及IES LM-79-08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ilac-MRA标志)。 ▲6、为使黑板面达到最佳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LED黑板灯半峰边角(50%)在C0-180面满足114°±1°;在C90-270面满足24°±1°。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T 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以及IES LM-79-08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ilac-MRA标志)。 7、LED黑板灯“闪烁”项目检测结论为“无显著影响”。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IEEE PAR 1789-2013《 LED照明闪烁的潜在健康影响》或IEEE Std 1789-2015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ilac-MRA标志)。 ▲8、LED黑板灯光生物安全检测为“无危险类”。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T 20145-2006《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必须有CMA、CNAS、ilac-MRA标志)。 9、为了有效防止苍蝇等昆虫侵入灯体内部,影响灯具卫生及寿命,LED黑板灯满足IP40或以上等级要求,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7000.1-2015《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ilac-MRA标志)。 ▲10、LED黑板灯使用寿命≥50000小时,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依据GB/T 33721-2017《LED灯具可靠性试验方法》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ilac-MRA标志)。 ▲11、LED黑板灯通过光环境认证,提供国家法定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链接查询截图证明。 ▲12、LED黑板灯应为一体式灯具,不接受组合式灯具;灯体用铝型材挤出,两边要求用塑料件完全包住,不允许有不被塑件保护的金属突出物。LED黑板灯透镜长度不小于298mm;LED黑板灯长度1560~1600mm。LED黑板灯灯体背部须有一体成型导槽,用于吊装安装,导槽宽度不小于20mm,且不允许有缺口;灯体与吊杆链接部件通过底部两个固定勾脚与灯体导槽配合。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规格书复印件证明。 ▲13、LED黑板灯驱动电源采用外置方案,并采用弹出式设计,便于产品免工具维护及升级安全操作。弹出按钮直径9~11MM,便于人手操作。LED黑板灯外置驱动电源盒分外盒、内盒;外盒长度148MM~152MM,宽度70MM~74MM,最高面高度36MM~40MM;内盒长度109MM~113MM,宽度66MM~76MM,最高面高度26MM~30MM。内盒与外盒通过内盒触片与外盒弹片接触方式实现电流传导。为避免外盒弹片与内盒触片接触面过小,要求输入输出4个内盒触片单个触片接触面不得小于9mm×5mm。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规格书复印件及实物照片复印件(照片清晰可见相关尺寸)证明。 ▲14、LED黑板灯在普通中小学校教室真实环境中经过3年使用后,黑板面平均照度≥500LX。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在两间不同教室检测后依据GB/T 5700-2008《照明测量方法》、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以及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出具的两份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必须标明本次检测所用灯具经学校确认已使用三年以上(该检测报告必须有CMA、CNAS、ilac-MRA标志)。同时必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函,证明该检测报告所检测LED黑板灯在检测前确实已使用三年以上。 |
盏 |
56 |
3 |
吊杆等配件 |
采用铝型材,表面经过阳极氧化处理 |
套 |
308 |
4 |
拆除灯具及其他 |
拆除教室原有灯具及其他设备。 |
项 |
1 |
5 |
电源开关 |
单开电源开关 |
套 |
84 |
6 |
电源线 |
BVR 1.5mm2 |
米 |
840 |
7 |
管材 |
20PVC线管或线槽 |
米 |
560 |
8 |
辅材 |
更换灯具所需的其他辅材。 |
项 |
1 |
2021年 5月 10日
附件: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北京师范大学南山附属学校中学部
我公司承诺:
1. 我公司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 我公司具备合同所必需的社保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 我公司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5. 我公司保证采购人拥有所投产品完整的所有权,不以保护知识产权或技术保密的名义对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任何限制。
6. 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7. 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8. 我公司保证不违法分包转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致:北京师范大学南山附属学校中学部
我公司承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中:
(一)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七)恶意投诉的;
(八)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九)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十)履约检查不合格或者评价为差的;
(十一)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我司在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上述行为超出法定追诉时效未被追诉、或者上述情节轻微未给予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的行政处罚,我司自愿承担虚假应标以及其他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